全國人大常委會2月23日審議的車船稅法草案二審稿吸納民意,對原草案規(guī)定作出大幅調整,降低排氣量在2.0升及以下乘用車的稅額。
乘用車是指核定載客9人或9人以下的小型客車。目前中國2.0升及以下乘用車占乘用車總數(shù)的87%左右。
現(xiàn)行車船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(guī)定,小型客車按360元 至660元的稅額幅度統(tǒng)一計征。2010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車船稅法草案一審稿將現(xiàn)行規(guī)定修改為按排氣量大小分檔計征,稅額幅度為60元至5400元。
有些常委會委員提出,車船稅的稅額幅度上調過大,給群眾帶來負擔,建議經(jīng)更細致的測算后適當降低,此外,草案在中國人大網(wǎng)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時,不少公眾也要求降低稅額幅度。
經(jīng)相關部門研究,草案二審稿提出的修改意見是:仍將用車按排氣量劃分為七檔,但將2.0升及以下的稅額幅度降低,具體是:
1.0升(含)以下的年基準利稅額保持不變,仍為60元到360元;1.0升以上至1.6升(含)的年基準稅額由一審稿規(guī)定的360元至660元降為300元至540元;1.6升以上至2.0升(含)的年基準稅額由一審稿規(guī)定的660元至960元降為360元至660元。
同時,從稅負的階梯式遞進考慮,草案二審稿對2.0升以上至4.0升(含)的稅額幅度也相應做了些微調。2.0升以上至2.5升(含)的稅額為660元至1200元;2.5升以上至3.0升(含)的稅額為1200元至2400元;3.0升以上至4.0升(含)的稅額為2400元至3600元;4.0升以上的稅額仍為3600元至5400元。